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遗系统性保护,持续发挥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结合《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管理办法》,经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阜市乡村振兴局联合评审,认定“曲阜市孔儒轩木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曲阜市第四批非遗工坊。

来源:曲阜文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遗系统性保护,持续发挥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结合《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管理办法》,经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阜市乡村振兴局联合评审,认定“曲阜市孔儒轩木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曲阜市第四批非遗工坊。

来源:曲阜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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