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40级账号被封 湖南一玩家状告盛大

2007-10-08

转自:法制晨报

  这是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财产标的仅为几万元,而且“财产”既没有实物形态,也没有现实中的实际使用意义。

  2006年9月18日,湖南省第一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在衡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后,笼罩在这起案件上的诸多疑团,吸引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关注的还有:此案被告是中国互动娱乐产业的领军企业——上海盛大,其老板是曾为中国首富的陈天桥。

  <发现商机>

  游戏玩家网上“从商”

  1998年从湖南省物资学校毕业的陈聪,在衡阳县城某机关拥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在网络上,他又是一个出色的游戏玩家,现在他已是《热血传奇(专区 搜狗 传奇说吧)》四十级的玩家了。

  “起初只是一种爱好和兴趣,有时间就上网玩一把。”陈聪说,随着玩的次数越来越多,他逐渐从中发现了商机。他觉得玩游戏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爱好,还可以从中赚钱。这一发现,让他在好长一段时间内兴奋不已。很快,他开始做起了这样的“网上生意”。

  “你们不玩游戏的人不知道,也不好理解。”陈聪说,玩网络游戏,要求每个玩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战胜对手,这就需要使用大量的装备。这些装备是在玩家达到一定的级别之后,才有可能生成的。当然,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利用现成的装备来“武装”自己,以达到尽快晋级的目的。

  陈聪说,网络游戏的商机,主要是可以将游戏装备的交易放到现实中来进行,这样人们就可以进行货币交易,有了货币交易,就出现了低买高卖的可能,中间的差价就是操作者的利润。

  <网上经商>

  4年赚好几万元

  那么,怎样才能找到买家?又是谁拥有“商品”可供买卖?他的出卖信息到哪里发布?

  面对记者提出的这几个问题,陈聪打开身边的电脑,进入他经常“工作”的《热血传奇》104区飞鸿论坛。指着这个论坛上正在不断更新的界面,陈聪说:“很多网络玩家通过自己的努力,玩到一定的级别后便会拥有一些装备,这些人手中的装备便成为‘游戏网站交易平台’上的虚拟商品,可以拿到交易平台上来出卖。而一些比较有钱的网络玩家,为了提高自己的游戏效率,便会成为买家。

  陈聪说,网络交易平台虽然是虚拟的,但一旦有买卖意向,便会通过QQ聊天的形式,进行详细的交流。交易意向达成后,卖方便会向买方提供一个银行账号,买方将钱打入卖方的银行账号后,交易开始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陈聪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不停地在网上搜索“供货”信息,并以低价买进、高价抛出的方式,赚取中间差价。陈聪回忆,从2002年开始玩游戏,到后来开始网上做生意,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自己赚的钱至少有好几万元。

  <涉嫌盗号>

  网上财产突然被“封”

  2006年5月21日上午,陈聪刚上网就发现有人发出了以1150元宝出售“屠龙”(一种游戏装备)的信息。陈聪很快就与对方达成购买意向,并以1150元宝的价格,买下了“屠龙”。

  “元宝实际上相当于现实中的人民币,是一种在特定领域内的货币等价物。”陈聪介绍说,《传奇》中的元宝是网络虚拟“货币”,但有现金价值。一个元宝大约相当于人民币1.20元。游戏玩家可以用现金直接从公司购买元宝,取得元宝后便可以直接以元宝在网上进行交易。

  陈聪说,就在当天中午陈聪满怀期待地准备进入游戏寻找买家时,却惊奇地发现,他的游戏号码被锁定,使他无法进入游戏。

  “网络装备的交易行情每时每刻都在变化。”陈聪说,游戏中的商机比现实中变得更快,他马上意识到这次的生意可能黄了,不仅赚不到钱还有可能亏损。他当即打电话给热血传奇104区飞鸿论坛的经管者——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查询号码被封一事。得到的答复是:此号正在调查,暂时屏蔽,3天内给答复。

  几天后,盛大的答复是:陈聪涉嫌盗号,将被永久锁定。这就意味着,随着陈聪拥有的网络游戏账号733**43的死亡,存放在该账号内的“财产”将被永久封闭,陈聪将由此遭受经济损失。

  <协商不成>

  玩家状告网络公司

  2006年5月28日,陈聪在接到其账号被永久锁定的答复电话后,于当天晚上乘坐火车赶往上海,于29日到达盛大公司。

  盛大公司客服人员接待了他,但他当面从客服人员口中得到的答复,与电话中说的一样。陈聪当即向该客服人员进行解释,声称,他当天进行交易获得的装备,是通过网上银行买的而非盗取。

  “我当时账号里还有价值4000元的装备和元宝。他们锁号不仅直接造成这些财产的损失,也给我个人带来了精神伤害。”2006年6月14日,陈聪以盛大公司网络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9月18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该院开庭审理了这件罕见的虚拟财产侵权案件。

  开庭当天,盛大公司并没有派人出席庭审现场,而是在之前向法院出具了一份民事答辩状。“虽然盛大公司没有派人出席,但整个庭审时间仍长达3个小时,法庭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陈聪说,法院并没有当场宣布审判结果。

  法官观点

  网络虚拟财产同样应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应得到保护?被封号期间装备交易行情变化带来的损失如何计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衡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该案主审法官汪向东。

  “现行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很少,这些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装备等)只是一些数据,并没有现实的使用价值。但因为网民花了很多时间,凝聚了脑力劳动,因此有一定的现实价值。”汪向东说,陈聪被封的账号里有一些游戏装备,这些装备按元宝计算都有相应的价值数额。

  汪向东说:“陈聪的账号被封后,这些财产无法实现,从法律上来讲,他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应该得到赔偿。但从5月份被封后直到法庭审理期间,这几个月可得到的利益怎么计算,行情下跌时的损失怎么计算,财产价值怎么确定,等等,都还需要研究。”


阅读:0

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