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红包来啦!
发布于2021年08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共同构成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三驾马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新市民,如进城务工人员;青年人,如刚毕业大学生;优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小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低租金,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保障性租赁住房有五种建设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鼓励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到交通比较方便的区域,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避免出现选址偏远问题。
租房有保障,增加供给是关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对商改租、工改租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次《意见》明确了可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
“十四五”期间,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