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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泉鸭养殖有限公司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编号:5073  修改 | 删除 发布时间:24-04-26 16:04 浏览次数:0 / 0
信息详情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曲阜市泉鸭养殖有限公司肉鸭养殖项目;建设单位:曲阜市泉鸭养殖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1573万元;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石门山镇石泉庄村村西3000米处,项目占地面积共53965m2,建筑面积共27599m2。建筑内容:项目建设15个钢构养殖大棚,面积24909m2;粪便沉淀池7处,面积2340m2;消洗转运间1处,面积60m2;检验检疫间1处,面积60m2;废物处理间1处,面积60m2;冷藏储存间1处,面积150m2;管理房1处,面积20m2;设备包括15个上料机、15个刮类机、15台通风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出栏量肉鸭200万只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曲阜市泉鸭养殖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志秀;电话:187537099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修楚环境工程设计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邮箱:X15562362007@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①收集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城市发展规划等资料,分析该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符性;②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环境现状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③根据工程分析,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本工程的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④通过环境风险评价,规定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⑤在环评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所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进行反馈,落实到报告书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提交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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