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人浏览 | 评论 2022年04月27日 来源:曲阜市政协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记忆〉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人武部: 

  《〈曲阜记忆〉编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曲阜市委办公室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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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记忆》编纂实施方案



  追寻曲阜足迹,留住圣城记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展示曲阜近现代及当代的发展历程,讲述百姓印象中的曲阜变迁,以图纪事、存史留念,经研究,决定开展曲阜照片及其背后的故事征集活动,并编纂出版《曲阜记忆》。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曲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深入挖掘“曲阜记忆”这一珍贵文化资源,生动展示不同历史时期曲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商贸、对外交流、群众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变化,打造“曲阜记忆”文化品牌,激励全市人民通过追忆曲阜流金岁月,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东方圣城·幸福曲阜” 而努力奋斗。

  二、资料征集
  (一)征集范围
  1. 拍摄于自清末、民初以来包括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各个历史时期的照片。
  2. 能够体现曲阜城乡面貌、社会变迁、生产生活、自然风光、名胜古迹、重大事件、名人轶事、风土人情、市井百态、民风民俗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和重大事件的各类照片。 
  3. 能够体现曲阜人(含外地曲阜人和曾经在曲阜工作、生活过的外地人)参加革命、参与社会活动,以及反映普通群众衣食住行、日常生活的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集体照等照片。
  (二)征集对象
  1. 曲阜境内保存有各类档案的单位或机构,档案馆、党史研究中心、图书馆及文物局、大专院校等各单位的图书馆、档案室等。 
  2. 曾经在曲阜工作、生活过的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
  3. 近现代历史上曲阜境内比较有名望的家族大姓、社会名流、杰出人物的后裔。
  4. 曲阜境内的老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及其后裔。
  5. 曲阜摄影家协会成员及从事收藏的人员。
  6. 有线索可循的国内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
  (三)征集方式
  1. 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布置征集任务,并拟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征集的办法开展征集;各镇街负责本镇街照片的征集,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照片的征集事宜。 
  2. 对曲师大、济宁学院、曲师校、山东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驻曲单位和生活在曲阜的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以及家族大姓、社会名流、杰出人物的后裔,老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及其后裔等,可登门征集。
  3. 对摄影家协会成员和有关收藏人员,由摄影家协会与收藏家协会协助召开专题会议。
  4. 对掌握重要照片资料的外地有关人员,以及国内有关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采取电话沟通并函请来曲或登门拜访征集。
  5.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征集信息,拓展征集渠道。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底前)。成立《曲阜记忆》编纂委员会,召开征集启动会议。各镇街、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工作网络;对所辖区域或行业系统全方位动员,广泛征集资料。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征集通知和相关信息。
  (二)资料征集阶段(2022 年4月1日—2022年4月30 日)。各单位按照要求,充分利用本单位联系网络或工作人员人脉关系,积极寻找线索,函请有关人员投寄或登门拜访收集,广泛征集有关照片资料,并翔实准确填写报送表格,汇总后上报。6月底前要完成曲阜市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登门拜访征集;年底前要完成对需登门拜访的外地重点征集对象的拜访征集。
  (三)资料编辑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7月31日)。资料编辑与照片征集同步进行,编纂委员会对所征集的资料进行及时翻拍、分类整理,并根据征集情况拟定编撰体例。
  (四)校印出版阶段(2022年8月日—2022年11月30日)。分类编辑整理所征集的资料,编纂出初稿清样,联系出版社、设计师、印刷厂确定有关出版事宜,并继续征集少数重要资料。经审核、校对无误后,交付印刷厂排版印刷。

  四、有关事项
  (一)照片的选择及说明文字、文章坚持“三亲”原则,即亲闻、亲见、亲历,以描述个人或亲属的经历为主。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彩色、黑白不限,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扫描照片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二)每张(组)照片都要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照片作者和所有者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或文字说明,要围绕照片撰写,体裁不限,字数在200至1000字之间,确有必要的,字数可适当增加。
  (三)《曲阜记忆》编纂委员会有权将所有征集作品作为历史档案收集、展览和编研资料使用,用于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的发布、展览、画册、出版物、媒体报道等用途,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五、报送方式
  相关表格请登录邮箱qflzpzj@163.com(密码:qfzx4001)下载。电子照片请发送至 qufujiyi@163.com,邮件主题栏标注 “曲阜记忆”字样,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纸质照片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曲阜市政协四楼文史馆员办公室,邮编:273100;电话 0537—4498839;联系人:高超,13176755989,孔旭东,13954704478。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曲阜记忆》编纂工作涉及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工作面广量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资料征集等各项工作。编纂委员会要确定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认真完成资料的征集、整理、校对和印刷等各项工作。编纂出版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确保按时完成编纂工作、书籍如期出版。
  (二)明确责任分工。《曲阜记忆》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负责此项工作,广泛收集有关照片资料和信息,确保征集质量和效果。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及时报送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三)全面宣传发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要做好本镇街、本行业系统的照片资料的征集;各镇街要负责所辖村居、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宣传发动。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联系对接,认真填报《曲阜记忆》报送表格,确保征集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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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阜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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